| ****51867/202501-00056 | 信息分类:批准服务信息 |
|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TXT | 发文日期:2025-01-24 |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5-01-24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休水审批〔2025〕2号 | 关键词:防洪评价 |
| 有效性: | 有效 |
**县五城镇西****联合社:
你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代码:****,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符合**县五城镇西田村村庄规划及**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项目的实施对于响应“农业+加工+文旅”休闲农业新模式,引领乡村繁荣新篇章,助力五城镇乡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建设方案
本项目地块位于**县五城镇西南侧,西田村内,北侧为民房,****服务中心,西侧为民房,东侧为新岭水,现状地形标高148.4~152.46m,高差约4m,地势东北角有一道坡,其余方向较为平坦。规划地块**2栋丙类厂房,规划用地面积15914m2,约23.87亩。规划建筑面积19186m2,计容建筑面积18997m2,配套建设门卫房、消防水池、停车位、绿化等附属设施。
三、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意见
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报告》编制基本符**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要求。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对项目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分析及提出防治补救措施是可行、合理的。
四、防洪标准及防洪评价计算
基本同意《报告》中所采用的2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中工程对现有水利规划、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等方面的评价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同意工程设计建设方案。
(二)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防止产生水事纠纷,负责解决因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在涉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批复仅限于建设项目涉河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事宜,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
抄送:****政府,****建设局。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