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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法律法规,****于2025年6月10日在**县主持召开了**县多鲁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该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要求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20工作日内书面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贺工18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