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实〔2025〕2号
****科技局,****管委会、****管理部门,****合实验区、各国家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依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建****中心进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建设期满3年的24****中心。其中2020年建设1家、2021年建设22家、2022年建设1家(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中心建设期目标任务及年度工作任务,围绕研发能力、人才队伍、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条件建设等,综合考****中心的工作进展、目标任务完成****中心建设发展情况。
三、验收方式和程序
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平台处牵头、电子信息科技处等7个产业处室参与共同完成。验收采取资料审查、会议答辩、质询答疑、考察现场抽查、专家打分的方式进行。
验收程序主要包括:
(一)资料审查。查阅建****中心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转移转化、学术交流活动等情况,****中心相关科研设备运行记录,****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执行及运行运营情况。
(二)会议答辩。****中心建设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质询答疑。
****中心考察现场抽查。根据资料审查、质询答疑情况选取现场抽查对象,现****中心场地设施、运行记录等软硬件条件建设情况。
四、材料报送
(一)网上登录。登录“http://xm.****.cn/”(**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填报提交。****中心填写《****建设期满验收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8:00,逾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标书代写
(三)纸质材料报送。****中心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版文档双面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3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单位)统一于2025年8月5日18:00前报送****服务中心。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及审定年度工作任务的会议纪要。
2.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Ⅰ类、Ⅱ类知识产权专利,论文,制订的标准,新药,新品种等),攻克的“卡脖子”技术,行业重大、关键、共性、前沿技术研发突破提升情况,年度技术研发、目标任务完成等方面证明材料。
3. 研发人员梯次规模和队伍结构(固定人员身份证明),建设期内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年度科研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等证明材料。
4. 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包括财政支持投入(含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经费)、(**)建设单位经费投入,横向**、纵向**研发投入。
5. 年度转化孵化企业(产业),年度技术合同转让(交易)材料,开展年度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及支撑企业(行业)发展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中心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建设、完善情况,科研用房落实、科研仪器设施设备配置、配套建设完成及递增情况,****中心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附在申请书后次序装订,原则上不超过300页(150张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书的,将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及时通知****中心依托(牵头)单位按要求填报、审核、报送。****中心依托(牵头)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验收评审工作。
****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管理办法(暂行)》及本通知要求,真实客观的填写反映****中心建设运营状况的相关资料与数据。
****中心研究方向、研发团队、建设期内等方面的材料与数据,不得列入验收申请书内。
(三)材料受理地点:**市**区政六街32****服务中心303B房间。
联系人:杨达治 联系电话:0371- ****6117;
业务咨询电话:0371- ****0767;
技术支持电话:0371- ****4111;
工作邮箱:****@163.com。
附件:1. ****验收名单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