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
1.竞争性谈判条件本谈****集团有限公司**市东临新区一期道路工程-辉煌大道及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公司,采****集团有限公司**市东临新区一期道路工程-辉煌大道及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栏杆采购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辉煌大道(东临北大道-东临南大道)和环**大道(东临大道-辉煌大道)。具体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管道)、电力工程(基础及预埋施工)、弱电工程(基础及预埋施工)、交通工程(基础及标记标线施工)及其他改建工程。
辉煌大道(东临北大道-东临南大道)位于东临新区核心区东部,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工程北起东临北大道,南至东临南大道,路线全长3.6km;辉煌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5m。
环**大道(东临大道-辉煌大道)位于东临新区核心区**,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工程西起东临大道,**辉煌大道,路线全长2.6km;环**大道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5m。
本项目主要工程为:明渠箱涵3座(合计140延米)、雨水箱涵约1.1公里、圆管涵9座(合计约492延米)、路基土石方挖方约71万方(外弃土方约20万方),路基填方约67.4万方、雨污水管道共约19公里、路面工程约6.2公里以及其他附属防护工程。
2.2谈判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2.3谈判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3.1谈判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3.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3.3谈判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报价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4.资格审查方法及谈判方法4.1本次谈判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2谈判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谈判活动的单位,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详细操作方式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后同)。
5.2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8日至10日。潜在谈判报价人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参加报名及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用(具体操作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5.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清单》,售后不退。
6.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6.1此次谈判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6.2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3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谈判报价人须登录该平台,在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谈判报价文件的上传。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谈判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6.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谈判报价成交人的谈判报价单位应无偿提供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谈判7.1谈判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
7.2谈判地点:线上谈判。
7.3谈判方式:此次谈判报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报价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报价文件,另第一轮谈判需要在网上递交报价表,逾期未报二轮报价视为放弃二轮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om)公开发布。
9.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组织单位:********中心****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明155****6086
招标人:******市东临新区一期道路工程-辉煌大道及环**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收费站斜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勇155****9250
2025年07月05日
1.谈判物资清单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LG-01 |
不锈钢栏杆 |
1050mm×3000mm |
米 |
1900 |
200 |
5000 |
|
| 2 |
波形栏杆 |
Gr-C-4E 4320×310×85×3 |
米 |
600 |
2.谈判报价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2023、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谈判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报价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谈判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报价的处罚期内、谈判报价人在谈****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7 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