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汕自然资公(01)〔2025〕8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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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挂牌出让
**—****园区****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东片区)E地块
更正公告
招拍挂出让
****
公告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汕自然资公(01)〔2025〕8号

我局于2025年7月3日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1)〔2025〕3号),对宗地编号为****,位于**—****园区****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东片区)E地块,宗地面积10001.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实施挂牌出让。

因需对公告政策内容细化,增加政策内容表述。现对公告内容第七点“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中第十小点修改如下:本地块**的标准厂房和配套用房,支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分幢、分层、分单元销售、登记的规定精神,同时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25〕18号)及《****信息化局****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分单元销售、登记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工信函〔2025〕226号),对经规划批准建设的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住建部门可按商品房管理的规定批准预售或现售(现售备案)。在公共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安全使用的条件下,允许按分期、分幢或分层、分单元(单元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等不动产单位进行预售、现售、转让、出租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标准厂房建筑区内的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不得独立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但可以随标准厂房产权按规定比例且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抵押。

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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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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