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二公局长榆SG03标项目高标砂询价采购公告
1、询价条件标书代写
我单位承建**至**高速公路SG03标段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管理中心)。目前工程施工用高标砂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对******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SG03标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用高标砂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市**区城子街泡子沿屯北侧,路线向东北,经上河湾镇西设上河湾互通立交与S303连接,路线继续向东北,经**乡西设**互通与S302连接,后跨越松花江,止于**市松花江东岸,跨越2个行政区(**区、**市),起讫桩号:K66+500~K103+256,线路全长:36.756km(**区区域24.6km,**市区域12.1km),其中桥梁:7784.5m/60座,路基:30.311km,路基占比:82.5%。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环保绿化、机电预埋管线及基础等工程;桥梁工程包含主线桥、互通匝道桥、通道和**(其中主线桥梁6.445km/43座),其中**松花江特大桥2081m(主跨为90+160+90m矮塔斜拉桥)、大桥3355m/15座、中桥2075.5m/31座、小桥273m/13座;涵洞78道;路基挖方506.25万方、填方412.82万方;服务区1****服务区)、互通式立交2处(上河湾互通、**互通)。本项目设置2****中心和2个砼拌合站,1#钢筋场、1#砼拌****服务区西北侧场地内(**市**区城子街镇),2#钢筋场、2#砼拌合站规划设在**互通K00+300+K100+800南侧场地内(**市**市**乡),合同有效工期35个月(1056天),预计开竣工日期:2023 年12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
3、需求物资名称、数量及规格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站点 |
招标人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中粗砂 |
高标砂,中粗 |
吨 |
25000 |
2#拌合站 |
******至**高速公路项目施工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 |
2025.07 |
本项目指定施工地点(**省**市**区上河湾镇至**市**乡) |
磅计验收 |
| 2 |
中粗砂 |
高标砂,中粗 |
吨 |
12000 |
3#拌合站 |
||||
| 3 |
合计 |
吨 |
37000 |
||||||
|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负责将材料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请各参与单位根据项目卸货地点(料仓处)精确规划运输路线,表中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不会因为数量偏差补偿投标人任何费用。中粗砂为松花江沿岸开采的天然砂,必须经过二次过筛处理,数量验收以招标人现场实际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且每批次中粗砂必须由招标人试验室出具中粗砂含水率报告,中粗砂为≤3%正常值,超出正常值部分直接扣除(每批次含水率取最大实测值为准)。2#拌合站位****卫生院东200米,3#拌合站位于**市**乡**佳苑西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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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数量,中标人不得已数量调整为由向甲方申请任何补偿。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磅计验收且质量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为准。双方如需增加新的品种、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4、质量标准:中粗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22)标准以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相关规定。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指标 |
| 1 |
筛分 |
Ⅱ区中砂, Mx=2.3-3.0(高性能混凝土2.6~3.2) |
| 2 |
含泥量≤ |
1.0% |
| 3 |
泥块含量≤ |
0% |
| 4 |
表观密度≥ |
2500kg/m3 |
| 5 |
松散堆积密度≥ |
1400 kg/m3 |
| 6 |
空隙率≤ |
44% |
| 7 |
有机物 |
合格 |
| 8 |
氯化物≤ |
0.01% |
| 9 |
云母≤ |
1.0% |
| 10 |
硫化物及硫酸盐≤ |
0.5% |
| 11 |
轻物质≤ |
1.0% |
| 12 |
坚固性质量损失≤ |
8.0% |
| 13 |
坚固性压碎值≤ |
20% |
| 14 |
碱集料反应膨胀率应< |
0.10% |
5、综合结算单价:综合单价、含税总价:综合单价、含税总价均为乙方将物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出厂价+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运杂费用包含物资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前的运费、出库费、装卸费等;财务费包含资金成本;服务费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等相关费用,含税综合结算单价为固定价合同履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6: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结算支付等:6.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6.2结算
①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
②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③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④本合同无预付款。
6.3付款: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1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93%(其中60天内支付80%款项、90天内支付1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投标报价资料(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物资品名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1 |
单位 |
出厂费 |
运杂费 |
利润及其他 |
税金 |
含税综合单价(元/吨) |
含税金额(元)7=1*6 |
税率(%) |
平均运距(KM) |
备注 |
| 2 |
3 |
4 |
5 |
6=2+3+4+5 |
|||||||||
| 1 |
中粗砂 |
高标砂 |
25000 |
吨 |
% |
2#拌合站 |
|||||||
| 2 |
中粗砂 |
高标砂 |
12000 |
吨 |
3#拌合站 |
||||||||
| 含 %税合计金额(元) |
|||||||||||||
| 不含税合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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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全称)(盖章加盖骑缝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1
|
河砂 中砂
|
2#站
|
25000.****0000
|
立方米
|
|
2
|
河砂 中砂
|
3#站
|
12000.****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