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渝北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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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基地项目的通知

****政府,****办事处,委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2025〕-45)、《关于印发2025年**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25〕18号)要求,现将**区2025****基地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2025年**区****基地2个,其中:****基地1个,****基地1个。根据示范****基地补助5万-1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试验示范所需的农资、机具、设施设备购置,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所需的展示物资购置等。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范围。本项目申报主体范围为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区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结合**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遴选2个****基地(其****基地1个、****基地1个),要求遴****基地有规模、示范带动明显。

(二)申报条件。要求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并与农业科研、农技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有能力举办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观摩实训等活动;有固定的工作人员,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管理;有专职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电脑和手机软件使用,能熟练使用中国农技术推广APP,独立撰写材料、制作表格等。

三、建设要求

(一)示范主推技术。积极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基地,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按照“1+N”的模式,把“1”项主推技术与“N”项配套技术相集成,形成综合技术方案),强化辖区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

(二)开展观摩培训。每个基地组建区、镇街及其他农业技术专家3人以上的技术指导团队,各实施****基地开展科技示范培训、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3(场)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同时建立培训相关档案。

****基地规范化建设。****基地制度完善,运行规范,建立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同时统一竖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标牌。

四、建设期限

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坚持“公开申报、集中评审、竞争立项、自上而下、逐级编制”的原则,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筛选、上报”程序进行。****村委公众信息网公示项目申报指南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向所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镇街****村委;符合条件的区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自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村委;****村委**区财政局,按照市级评审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将拟支****村委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村委、区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将****村委、市财政局核准备案;经备案无异议后,****村委下达项目批复,建设任务下****村委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申报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相关专项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及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要严格执行《****办公厅****事业单位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0 号)、《****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管的通知》(渝财预〔2024〕13 号)等文件,并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部门开展的相关检查。对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应要求其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原则上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凡拖欠2024年及以前流转农民土地租金、拖欠农民工资、拖欠产品收购资金、2014年以来参与**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未分红资金的业主一律不得申报;近三年已下达的中央、市、区农业财政资金项目执行中,无客观原因自动放弃实施或未按期完成在建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经市级备案审核同意和区级下达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实施单位书面请示、区级审核研究、市级核准同意的原程序报批。

六、报送时间

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9:00前。

七、报送方式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附件2)进行报送。

八、其他要求

(一)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取得项目补助的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二)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申报项目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不得擅自更改附件中申报表格格式和删减栏目。


附件: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指南

2.区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申报指南

3.2025年**市**区农业主推技术

4.项目实施方案

5.农业项目变更审批表

6.项目申报承诺书

7.****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

8.**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基地标牌样式


****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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