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口高新区新设细分产业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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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设细分产业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区“四大行动”纵深发展,积极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产业集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拟发起设立若干只细分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新区“1+3+3”细分产业赛道,包括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集成电路、原子制造、卫星制造、精密制造等战略**产业。

(二)组织形式

基金实行有限合伙制,依照基金合伙协议进行运营。

(三)基金注册地

**高新区。

(四)存续期限

存续期10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6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基金期限。

(五)基金规模

单只基金认缴规模不高于10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

(六)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对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

(七)返投要求

基金原则上应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区项目。

(八)投资金额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鼓励单笔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银行

基金应在中****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由管理人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

(十)绩效评价

科创集团每年组织对基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管理费支付等挂钩。绩效评价方案另行约定。

(十一)管理费用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投资期满,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5.每年实际计提管理费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80%,剩余的20%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十二)收益分配

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十三)负面清单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明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

(五)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法律法规、中****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先考虑情形

将优先考虑与以下管理机构**(满足其一即可):

(一)管理机构为相关产业上下游的龙头企业、上市公司产业资本(CVC)或与其建立深度战略**。

(二)管理机构为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控制或与其建立深度战略**。

(三)有出色投资业绩、行业排名在前100名的机构(具体参考清科、投中、融中等第三方知名机构或中****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排名);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50名的机构。

(四)具备深厚的产业背景或独特的**优势,在子基金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的储备项目。

(五)机构配资比例高,资本运营经验丰富,社会募资能力、产业**导入能力和投后服务能力强的基金管理机构。

(六)过往与**有较好**基础和案例。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材料初审

对申请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五)遴选决策

履行该基金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六)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请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提交或邮寄至**市**区江浦街道华迅路2号未来数字谷B座1216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25-****5079

七、其他事项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三)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

****集团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并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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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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