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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4MA7BBLWY9Q | 建设单位法人:韩勇 |
| 禹强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宁蒗县**镇幸福巷130号 |
| 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宁利乡长坪村 |
| 经度:100.62999 纬度: 27.251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7 |
| 丽环审〔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516.34 |
| 42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4MA7BBLWY9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科环****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 |
| ****0100MA6K6DQ77H | 竣工时间:2024-05-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6D3IMH |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16hm2,总装机容量70MW,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台70MV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49hm2,总装机容量70MW,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台70MVA |
| 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减少,主变压器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包括处理能力3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隔油池容积0.2m3、1座化粪池容积6m3;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5m2;升压站主变电器旁设置1个50m3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23个、每个事故油池容积1m3。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能力5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隔油池容积0.2m3、1座化粪池容积6m3;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5m2;升压站主变电器旁设置1个60m3事故油池,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22个、每个事故油池容积0.575m3。 |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从3m3/d增加至5m3/d;根据箱变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位于**省**市****村委会分水岭自然村北侧坡顶和山梁之上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省**市****村委会分水岭自然村北侧坡顶和山梁之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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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2024年9月4日~9月5日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进行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检修等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检修等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 2024年9月5日对升压站厂界四周声环境进行了监测。 |
| 1 | ①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库房,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如纸壳、****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于垃圾收集桶内,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依托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处理;严禁就地焚烧生活垃圾。 ③****处理站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农肥。 ④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集中收集后,贴好标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⑤变压器事故泄漏的变压油排入事故油池内,泄漏的变压油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一部分抽回变压器内继续使用,另一部分为事故废油。事故废油用专用收集器收集后,贴好标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 ①根据调查,升压站内一设置废品库房,现阶段尚无废旧太阳能电池板产生。 ②本项目生活垃圾已委托****定期清运,升压站厂区内已设置垃圾桶。 ③现阶段尚未对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站污泥进行清掏。 ④升压站内已设置危废暂存间,现阶段尚无废旧磷酸铁锂电池。 ⑤本项目箱变及升压站主变均已设置事故油池,现阶段尚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危废暂存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了防渗措施。本项目已与******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服务协议。 |
| 1 | (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严格按照《******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加强光伏阵列区及升压站植被种植,考虑植被选择乡土物种为主,加强管理,确保植被存活率;严禁引入外来有害物种。 ②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和植物保护宣传,对职工定期开展植物保护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植物保护意识;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坏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和动物保护宣传,对职工定期开展动物保护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动物保护意识,严禁狩猎动物。 ②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 (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根据调查,本项目除桩基用地外,未对其他区域进行地面硬化、破坏耕作层,无抛荒、撂荒行为。植被恢复已选用乡土物种,植被恢复较好。 ②已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和植物保护宣传工作,未破坏项目范围外植被。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已加强运营期管理和动物保护宣传,未发生狩猎动物行为。 ②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
| 1 | ①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 ②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严格要求各岗位员工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 ③加强光伏阵列及升压站进行巡查工作,确保变压器不出现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 ④事故油池池底及四周池壁设置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设置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和四周墙面(高度1m左右)设置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设置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室内外设置警示标识。 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至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总结等工作。 | ①本项目已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已设置警示牌、配备了灭火器。 ②已对员工进行了技术及安全、环保知识培训。 ③本项目变压器未发生变压油跑、冒、滴、漏现象。 ④本项目事故油池已设置防渗措施。 ⑤危废暂存间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建设并采取了防渗措施,并设置了警示标识。 ⑥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530724-2024-008-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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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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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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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尽量少占用土地,减少施工扰动范围;施工前剥离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绿化覆土回用;开挖的土石方做好临时遮盖,及时回填;场址、道路尽量避让植被较好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对扰动区域采用当地林草品种进行植被恢复;修筑截排水沟、植草护坡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要认真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生态红线保护措施,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工程活动及人员进入扰动破坏牛态红线区域;项目区北部和中部片区东侧光伏阵列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之间应当留设适当的缓冲地带,禁止“贴线开发”“压线开发”。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未超范围用地,减少了施工扰动范围;施工前已剥离表土后期绿化覆土回用;开挖的土石方做好了临时遮盖,并及时回填;场址、道路已避让植被较好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已采用当地林草品种进行植被恢复;已修建截排水沟、植草护坡等。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施工期间未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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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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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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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