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三建]****公司****船厂1900项目1#、10#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墙地面砖材料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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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集团****采购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船厂1900项目1、10地块总承包项目墙地面砖材料招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船厂1900项目1、10地块总承包项目墙地面砖材料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老船厂1900项目1#地块,总建筑面积约 3.4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2.4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 万平方米。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投标资格要求:/。
2、品牌要求:冠军、诺贝尔、东鹏、马克波罗、蒙娜丽莎。
3、其他事项:1、特别提醒: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4、材料符合国标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每次进场材料按要求检测并提供合格的复试报告,组织人员现场验收,若不能达到要求则明令退场扣减相应材料费用,此费用由乙方承担。中标后需提前报送样品,样品必须经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确认;报价产品的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中标公示后七日内提供,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标书代写
2、计划工期:合同供货期限自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9月31日,总工期92日历天;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供货期限,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电子标服务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在中标后7日内缴纳,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履约保证金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船厂1号地块施工总承包墙地面砖履约保证金”字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施工任务结束后3个月且结算无争议前提下予以退还。
6、招标控制价(含税):32526.45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报价包含费用: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辅材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卸车费、材料检测与复试费、所有税费(包括13%增值税税率)及其他各种费用。
8、验收标准:1、符合甲控品牌要求;2、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并可正常使用的优等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0、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1、其他事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所有条款,因投标人未阅读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导致自身报价亏损的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若因此拒不签定合同,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拉入“黑名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8时30****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1日8时30分**行网上报价,在电子化招采平台录入清单报价即可,不需要上传其它资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材料破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计量。
(1)付款方式:采用转账、****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供应链方式支付。若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不承担贴息; (2)过程支付: 按进度节点每月计量支付一次,支付至实际结算费用的70%工程款,施工任务完成付款至实际结算工程量的75%; 2、终期支付: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85%,项目与建设单位决算定案后付至已完工程量97%,剩余3%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缺陷后无息付清。付款前提是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供结算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陈亮,电话:152****9952。
2、招标部门:****中心。
地址: ****公司院内13栋3****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董工,电话:055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