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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华路以南、金园路以西18152.82平方米(约27.2292亩)土地评估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对甲方提供的位于湛****工业园振华路以南、金园路以西18152.82平方米(约27.2292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市场价格评估。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按《******局关于****工业园振华路以南、金园路以西27.2292亩工业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麻)〔2025〕117号】文的规定执行。****政府拟出让土地,需评出市场价格,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
| 否 | ||
| 平方米(18,152.82平方米)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根据《******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4-24号),参与土地评估工作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3.近三年无不良记****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无 | ||
| 在签订本项目估价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
| ¥24,045元 | ||
| 服务金额按《******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4-24号)标准基础上乘以0.6系数计算,服务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收。****公司服务费为8015元,三家费用合计24045元。 | ||
| 否 | ||
| 否 | ||
| 2025-07-09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