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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7-07
| 项目名称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西街455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2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宝财 |
| 联系人 | 王莉莉 | 联系电话 | 139****55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7-1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54********030011A1001,诊疗科目中包含“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 业”;建设单位已办理多证合一,于2018年8月3日核准放射诊疗许可,许可项目: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单位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宁环辐证[N0037]。种类和范围:使用I类放射源;使用II类、III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1日。因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需要,建设单位拟新购1台X射线计算机体****医院门诊4楼体检科由空房间改建的CT室内使用。《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 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项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确保该项目放射防护设施与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建设单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依据:1)《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0号,2002年5月1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4号)第四次修订;2)《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9日施行,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1月8日修订;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施行(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49号修改);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3月1日施行,2016年01月19日根据国****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11月1日施行;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2012年4月12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委员会令2号,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2月28日修订;《射线装置分类》,环境保护部,国****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5日发布并实施。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 ||
| 承诺:**** 张宝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宝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