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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服务 | ||
|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服务 | ||
|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7-07 11:18:29 | ||
| 2025-07-14 10:36:17 | ||
| 2025-07-07 11:18:29 |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服务 | ||
| 公示名称 | **县**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全过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2日 | ||
| 评标情况 | |||
|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单位 | **** | 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家泰土地****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0.50% | 0.90% | 2.10% |
| 商务得分(A) | 38.00 | 11.50 | 8.00 |
| 技术得分(B) | 42.00 | 36.40 | 33.40 |
| 经济得分(C) | 9.87 | 9.95 | 9.91 |
| 综合得分(A+B+C) | 89.87 | 57.85 | 51.31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向栋良GH202****6909 | 刘娴GH201****6309 | 刘先尧****0051SZB****01399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0.50% | ||
| 质量承诺 | 按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号)、关于印发《**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8号)、《**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粤农〔2016〕180号)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符合相关文件的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1)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地清查报告、土壤检测报告、勘测报告的最终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2)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3)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向栋良 | 资质资格 | 注册城乡规划师:GH202****6909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自资规甲字****0264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公示的投标文件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90% | ||
| 质量承诺 | 按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号)、关于印发《**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8号)、《**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粤农〔2016〕180号)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符合相关文件的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1)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地清查报告、土壤检测报告、勘测报告的最终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2)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3)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娴 | 资质资格 | 注册城乡规划师:GH201****6309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自资规甲字****0513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公示的投标文件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家泰土地****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10% | ||
| 质量承诺 | 按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118号)、关于印发《**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8号)、《**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粤农〔2016〕180号)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符合相关文件的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1)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地清查报告、土壤检测报告、勘测报告的最终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2)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3)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先尧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测绘与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0051SZB****01399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自资规甲字****0264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4****343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局 | ||
| 联系地址 | **县石角镇**路5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1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