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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现对**县2023年度渔业发展补助项目(深水抗风浪网箱)申报公示如下:
一、依据文件:
《****财政厅 ****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二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1号)
二、补助对象
在**县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以下主体:
1.渔业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持有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合法养殖证明的单位;
3.业主有以往未验收项目不得申报(同一业主同年度限报1个项目)。
三、补助资金总额及建设内容
补助资金总额180万元,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周长90米以上)6口。
四、支持范围与补助标准
1.支持范围
**深水抗风浪网箱。
2.补助标准
周长:90米 ≤ 周长 < 120米,补助30万元/口。
五、申报程序
1.根据**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按照“申报-批复-验收-绩效”的流程进行管理,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批复、现场验收等工作,**同级财政部门开展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在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2.申报材料须包含申报文本、实施方案、项目地理位置图、业主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养殖证等,补助100万元以上项目还需组织编制可研报告。
3.申报时间:2025年7月7日-8月31日;
﹒4.申报地点:****海洋经济与渔业股。
咨询电话:177****8721。
说明:项目管理严格遵循省级政策要求,确保资金公开透明、精准落地。申报单位需承诺项目真实合规,违者承担法律责任。有多家单位申报项目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立项评审,依据专家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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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