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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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已由******草原局****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林函〔2025】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完成修复任务0.2万亩;建设管护围栏18公里;****管理站等4个管护站、华山瞭望塔等3个管护点太阳能路灯、巡护车辆车棚设施设备等;****检查站、老虎检查站安装**管护门禁系统2套;完成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0.92万亩。

2.2 建设地点:****自然保护区。

2.3 计划工期:2025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一至四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管护站点太阳能路灯、**管护门禁-大门、管护站点车棚;

二标段:**管护围栏建设-10km;

三标段:**管护围栏建设-8km;

四标段:生态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施工二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根据宁建(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均可,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7日08:30至2025年7月14日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草原局,联系电话:0951-****44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镇

联系人:马春雷

电话:0955-****9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D区13号楼204室

联系人:郭启睿

电 话:0951-****789、183****7110

****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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