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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4MA3WJ0YQ41 | 建设单位法人:王晓红 |
| 王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街27****科技园10号车间一层 |
| 液体硅胶及智能化电气设备生产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23--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2-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开发区**街27****科技园10号车间 |
| 经度:121.17895 纬度: 36.7311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8 |
| 海环报告表〔2025〕0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14MA3WJ0YQ41001Y |
| 2025-04-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4MA3WJ0YQ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14MA3WJ0YQ4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7G8QDW3U | 竣工时间:2025-05-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9z7wUQ |
| 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规模:年产液体硅胶A组分1500吨、B组分1500吨、导电硅胶屏蔽保护外壳20万套、互感器5万台、真空断路器1000台、高低压量测设备5000台、柱上一二次融合设备5万台、高低压成套设备5万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规模:年产导电硅胶屏蔽保护外壳20万套、互感器5万台、真空断路器1000台、高低压量测设备5000台、柱上一二次融合设备5万台、高低压成套设备5万台 |
| 本项目仅为一期验收,液体硅胶生产暂未建设,待建设完成后进行二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 混合-密炼-捏合-灌装 原料-绕线-焊接-烘干-浇注机浇筑固化-检测-打包-包装入库; 壳体-组装-检验-成品 原料-剪板-冲压成型-折弯-焊接-打磨外协喷塑-组装、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一期项目仅建设如下工艺: 原料-绕线-焊接-烘干-浇注机浇筑固化-检测-打包-包装入库; 壳体-组装-检验-成品 原料-剪板-冲压成型-折弯-焊接-打磨外协喷塑-组装、包装-成品 |
| 本项目仅为一期验收,液体硅胶生产暂未建设,待建设完成后进行二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液体硅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由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智能化电气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由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为地面有组织排放,通过雨水管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 生活垃圾袋装化,进入市政垃圾清运系统;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智能化电气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由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为地面有组织排放,通过雨水管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垃圾袋装化,进入市政垃圾清运系统;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主要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 本项目仅为一期验收,液体硅胶生产暂未建设,待建设完成后进行二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液体硅胶生产设备8台,智能化电气设备生产设备63台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一期项目仅购置智能化电气设备生产设备63台进行生产 |
| 本项目仅为一期验收,液体硅胶生产暂未建设,待建设完成后进行二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516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041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07.76 | 0 | 0 | 0 | 407.76 | 407.7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7 | 0 | 0 | 0 | 0.17 | 0.17 | / |
| 0 | 0.16 | 0 | 0 | 0 | 0.16 | 0.16 | / |
| 1 | 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纳污协议中相关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pH:7.1-7.3(无量纲)、氨氮:17.0mg/L、COD:2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4mg/L、悬浮物:55mg/L、总磷:0.49mg/L、总氮:5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纳污协议标准。 |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无 | 清洗预处理及清洗工序用水经设备自带过滤网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标准 | 智能化电气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由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2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2mg/m3、排放速率为7.1×10-3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7×10-3kg/。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标准。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0.248mg/m3,厂界VOCs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m3,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浓度限值。 | |
| 2 | 焊烟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项目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室内排放。 |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为0.248mg/m3 |
|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昼间噪声检测值为54-57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 |
|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过滤渣、焊接废料、不合格产品等由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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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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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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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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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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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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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