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4:23 |
| 预算金额 | ¥4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9799-8076、80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运**大街55号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021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9799-8076、8022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大**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制作京津冀协同发展宣传节目,并定期在****财经频道播出。节目重点展现**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并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开展宣传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节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政策性强。********政府设立的,覆****广播电视台,具有独特的宣传优势,在宣传**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和能力。****财经频道具有制作多档政策解读类专栏和专题节目的相关经验,是一个具有**影响力、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专业化频道,传播覆盖面广。该****电视台财经频道黄金时段播出。 该项目必须使用特定的、不可替代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且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7-07 至 2025-07-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7月14日17:00(**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市**区运**大街55号院
联系电话:010-****021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市**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10-****9799-8076、8022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