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7****环境局**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S229线**至**公路**段改造工程 | **省**市**县境内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境内,主线路线由北向南沿旧路S229线布设,起点位于陇渭县界,依次经过后川里、何家沟、牛家门、汪家庄、双泉镇、癿羊口,终点至首阳镇与G310相交,路线全长14.51km,连接线起点与主线终点相接,由西向东与G310共线2.30km后沿菜园路向北,终点与巷道平交,路线全长2.79km,其中与G310线共线段完全利用,长度2.30km,建设里程0.49km。主线、连接线路线建设总里程15.00km。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利用旧路段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罩面,加宽路段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18cm水泥稳定碎石+15cm天然砂砾。全线共设置桥梁455.4米/6座,全部完全利用;设置涵洞15道,全部接长利用;设置平面交叉16处。利用桥涵维持原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50,小桥、涵洞1/25。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266.25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万元,占总投资的2.97%。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域周围设置临时遮挡板、破土开挖区域洒水抑尘;选用先进的沥青摊铺设备,沥青混凝土外购成品直接进行摊铺,封闭式运输。运营期,通过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平整、清洁,道路清扫,可以减轻道路扬尘污染。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场各设置1个4m3的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经路面吸收和自然蒸发无排放;如厕依托周边居民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也不涉及向河道取水。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雨水路面径流。雨水路面径流是具有单一地表使用功能的地表径流,且不属于污水,可直接排放。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内,应对敏感路段避开午休和夜间施工,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的车辆做到减速慢行,严禁鸣笛等措施;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营期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在声敏感点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外售废旧物资单位,无利用价值的拉运****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路面沥青经再生后回填作为改造工程的路肩垫层,余方全部区间调配,不产生弃方。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道路运营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 2 | **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甘**省**市**县权家湾镇焦家湾村 | **新****公司 | 项目位于**县权家湾镇焦家湾村,主要建设全密闭轻钢结构生产车间(炉渣处理车间)1座、高14.8m、建筑面积5981.96m2,综合楼1座,门卫1座,在全密闭轻钢结构生产车间(炉渣处理车间)内分区设置炉渣处理生产区、免烧砖生产区、炉渣原料堆放区、免烧砖产品堆放区、废金属堆放区、环保砂堆放区等,该项目属于**项目,总投资4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产生扬/粉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为物料堆存扬尘、投料粉尘、筛分粉尘、搅拌粉尘、筒仓粉尘等,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和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过程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项目厂界东侧13m处为马云公路(二级公路),因此运营期东侧厂界区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各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混凝土废渣、废金属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中有关规定。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处置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 3 | **县大咸河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 | **省**市**县通安驿镇、云田镇、**镇 | **新美****公司 | 项目治理河段起于通安驿镇,经云田镇,终点至**镇,治理河长14.87km,其中通安驿治理段5.64km,云田镇至**镇综合治理长度9.23km。布置护岸15.160km,其中**浆砌石护岸12.309km,其中左岸5.187km,右岸7.122km;二是**生态护岸2.851km,其中左岸2.065km,右岸0.786km。布置过水路面4座。该项目属于**项目,总投资668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0.79%。 | / | 项目施工、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再利用,不外排;施工营地建临时环保厕所,施工结束后粪污还田,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的产生和排放。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项目夜间不施工。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再利用,不外排;施工营地建临时环保厕所,施工结束后粪污还田,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的产生和排放。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2025年7月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721 传真:09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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