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开发区**东大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进 0313-****7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路107号众志大厦A区12层121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工 0313-****788
采购预算金额:362664.00元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成分分离机236配套耗材
采购数量:800套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成分分离机236配套耗材,数量:800套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分别于2025年06月12日和2025年06月23****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开标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两次采购活动均只有****参与投标。经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和《****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16】23号)的规定本项目应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确定****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酒仙桥中路26号院1号楼3层30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点至12:00,下午2:00点至5:3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开发区****路107号众志大厦A区12层1214室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点00分(**时间)
开标地点:****开发区****路107号众志大厦A区12层1214室
公示期限: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3-****788
本公告发布媒体:****委员会官网、。
备注:⑴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⑵ 代理服务费由 □不支付 □支付 由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2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⑷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执行,执行方式:
R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⑹本项目响应过程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⑺本公告发布媒体:****委员会官网、。
⑻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①营业执照;②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申请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③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签订合同前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两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套(授权代理人报名须提供)、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报名须提供)到****进行登记,资料齐全后可购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