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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鸿庠****公司****小学建设项目位于**县中华**侧,文化路西侧。于2019年4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因部分国有建****县政府收回,收回土地范围内的教学楼、****公司无法再进行实施,该公司申请将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删除教学楼、办公楼的内容,建设规模由 “教学楼地上4002.43㎡;综合楼地上4974.75㎡;办公楼地上1705.8㎡;宿舍楼地上3882.23㎡;餐厅地上1243㎡;幼儿园地上2026.66㎡”变更为“综合楼地上4974.75㎡;宿舍楼地上3882.23㎡;餐厅地上1243㎡;幼儿园地上2026.66㎡”,其他内容不变。
依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我局对拟作出的规划许可有关内容予以批前公告。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否则视为无意见处理。
公告日期: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5日
反馈电话:0537-****207
办公地址:****中心三楼C01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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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