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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3213/202506-00234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关于**市**县三溪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233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对**市**县三溪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设方案进行审查的请示》(三政〔2025〕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市**县三溪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
一、该项目位于**县三溪镇,包含2个子项目。1、**市**县三溪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河和徽水**头历史遗留的6906.3m3的三溪铅锌矿重金属废渣进行综合治理;2、铅锌矿废渣下游河道污染底泥综合治理工程:对铅锌矿废渣下游河道的污染底泥进行综合治理,共有21693m3污染底泥,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挖处理,然后对河道沿岸进行生态护坡,并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
二、项目总投资为1349.43万元,所需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1214.49万元,余款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发改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发改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文件自动失效。请据此抓紧推进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建设条件。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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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