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智造科技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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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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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科技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科技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

标段编号

****01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市**区服务外包产业园5楼

联系人及电话

贾斌 0553-****8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省**市**市濡须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黄燕 177****28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永道工程****公司

地址

**市**区沙塘园7号1807室

投标报价

34.20%

项目负责人

王长进

证书编号:建[造]110********888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

服务期

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科技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询价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咨询。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根据需要完成最高限价备案工作、参加工程中标人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集中区大**E2****中心

2.****花园宜邻中心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集中区大**E2****中心

2.****花园宜邻中心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地址

**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如云路与梅河****中心13号楼2层220室

投标报价

34.66%

项目负责人

陈太勇

证书编号:建[造]111********530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

服务期

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科技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一包)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询价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咨询。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根据需要完成最高限价备案工作、参加工程中标人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会审及备案,且后续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中航光电基础器件产业园项目

2.汽车开闭件及电子控制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工程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中航光电基础器件产业园项目

2.汽车开闭件及电子控制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工程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新****公司:投标单位项目组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未响应招标文件*4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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