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为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净化招标市场,****公司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时:
1.严禁同一实际控制人以不同法人的名义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商务活动。
2.严禁相互持股、互为“董监高”****公司“董监高”成员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段的商务活动。
3.投标人或其他知情人发现围标串标****集团公****监察室)举报并能提供形成有效证据的材料,问题经核实的可进行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如属于企业运营项目,举报人(同是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可按中标价格适当增加其业务量。
4.对认定的围标串标投标人,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对互为“董监高”****公司永久性禁入安钢市场,同时在安钢公共**交易平台或社会媒体等媒介进行曝光。
5.属于围标串标陪标情形的,按照《安钢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陪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机关依法处理。
6.成交后无故放弃中标、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嫌疑等情况的将按安钢相关制度严格处罚直至永久禁入安钢市场。
缴费提醒
本次竞价需要收竞价保证金:0元,请投标人****银行汇款时在汇单上“用途”一栏填上“废电瓶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拍摄、扫描截图等)及退款信息在报价时以附件格式上传至“我的附件”(不按此要求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上传,招标人评审时无法判定竞价人已经按时缴纳保证金,其竞价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
账号:410 015 012 120 500 001 54
开户 行:****银行 水冶 支行
第一部分
永通公司废电瓶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一、标的物及运输说明
1、竞价产品:废电瓶
2、提货时间:签订合同起一年。
3、竞价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 1 |
废电瓶 |
吨 |
约0.95 |
车间现场存放地 |
5、质量标准:以现场实物为准,不承诺质量。
6、交货地点:车间现场存放地
7、注意事项:
7.1、竞标者有意购买以上标的物,可来现场看货,以现场实物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材质和质量。
7.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过磅计量为准。
7.3、购买人负责现场清理。
7.4、购买人自提,负责装车、运输;招标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
8、成交原则:
1、废电瓶产品在**钢铁集采平台竞价销售,自由报价(竞价方式采用一轮五次报价,竞价时间1小时内有5次报价机会,竞拍结束前3分钟内报价开启延时报价,每次报价延时3分钟,延时报价有额外5次机会,底价在开标前发出,通过查看竞拍大厅变更公告得知竞拍底价,低于底价报价无效),按吨报价(单价,含税价,税率13%),成交以竞价大厅排名为准。竞标底价和加价均为含税现汇价,实际结算价格为含税现汇价。标书代写
2、交款必须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不接受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转款,由此产生的影响生产或其他损失的情形,由客户负责。
3、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三日内签订买卖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9.货款支付:款到发货。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经营单位,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入围材料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经营代码明细表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条 数量及质量
1.标的物数量为预估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文件,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第二条 计量及付款方式
1.双方根据废电瓶过磅质重后数量单据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数量确认凭证予以结算;过磅质重后数量单据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标注数量不一致的,具体数量以甲方计量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预付货款到甲方账户,款到发货,在付款额度内提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甲方所在地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废物转移相关手续。
2.甲方安排相关负责人员主要负责废电瓶的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
3.甲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来拉货。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履约合同,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向乙方追诉因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所在地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手续。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与甲方废物相关的废物处置资质证明,乙方确保具备合规的废物储存及处置设施。
4.乙方负责装车、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甲方进行废电瓶装车前,应对甲方的废电瓶进行核实。
5.乙方或运输人员进入甲方厂区范围内,应当遵守甲方厂区的相关管理规定,保证运输车辆整洁进入厂区,并且根据双方商定的运输时间、线路和运量清运甲方储存的危险废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乙方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处理以上购买的废电瓶时,以不危害、不破坏环境为前提,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环保、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需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乙方所回收的废电瓶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回到甲方各生产系统,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留追诉乙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回收的废电瓶时,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9.双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造成经济损失,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五、报名: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12时00分(**时间)。
2注册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竞价项目的竞买商均可在公告期间在**钢铁集采平台上注册报名。(https://agztb.****.cn:4443/#/)
六、竞价文件获取及参与竞价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进入工作台-竞价销售项目,找到参与的项目,点击执行看板-竞价信息-竞拍大厅参与竞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价销售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s://agztb.****.cn:4443/#/
八、联系方式
竞卖人:****
技术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3254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75****0055
九、 竞价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15日14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