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6万元

最高限价:62.6万元

采购需求:****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拟采购的无纸化液晶升降终端、无纸化会议控制主机、录播一体机、网络中控主机等产品因核心技术要求较高,为满足采购需求,产品设备厂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总局网站、****法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小组。标书代写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7日9点00分至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

地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8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市**县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030,地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559-****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项目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政府****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179)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59-****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路11****花园8幢101-2号

联系方式:055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9-****718

附件信息: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7
招标公告
休宁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