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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5号)
根据《**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办法》《**省商务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轩鹏****公司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事项,业经****审核和专家组验收评审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电话:0311—****5246 0311—****9390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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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