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2025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 |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 |||
| 产生日期: 2025-07-07 | 发布日期: 2025-07-07 | 废止日期:有效 | ||
| 内容概述: 审批公示 | ||||
| 2025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产600万平方米轻质组件封装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礼嘉镇**东大道666号 3:建设单位:**** 4:项目概况:项目坐落于**区礼嘉镇**东大道666号,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多层纤维复合机、防爆型搅拌分散机、丝印机、切片机、检测设备仪器等设备2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万平方米轻质组件封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高透前板生产线配液搅拌、玻纤涂布、复合挤压、光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搅拌分散机清洗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轻质组件背板生产线油墨调配、印刷、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及丝网、刮刀清洗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原有的“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3项目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4一般固废废PET膜、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乙醇、废丙二醇甲醚乙酸酯、包装内袋(光起始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油墨、树脂废劳保用品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6:****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平米碳纤维成型用非硫化橡胶软膜、500万平米塑料薄膜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市******开发区**路8****工业园内) 3:建设单位:******公司 4:项目概况:****集团有限公司厂房2648.41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挤出机、压延机、分切机等设备及设施共27台,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碳纤维成型用非硫化橡胶软膜100万平米、塑料薄膜加工500万平米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项目碳纤维成型用非硫化橡胶软膜生产线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 5.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3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成后各边界噪声基本维持现状,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4本项目建成后废橡胶、收集粉尘、废塑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桶、沾染溶剂的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房,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清运。 6:****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外壳及驱动电机端盖1550吨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省**市**区**镇虎臣路21-1号 3:建设单位:****压铸厂 4:项目概况: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2255m2,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淘汰原有2台压铸机(配套电炉)及1台数控车床,并新购置压铸机(10台)、燃气炉(10台)、抛丸及其配套机加工设备共45台套,压铸机配套模具200付,形成年产新能源车用压铸件1550吨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气:本项目熔化、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与天然气燃烧尾气由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1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湿式除尘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10%未收集到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湿式打磨除尘一体机自带湿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水喷淋除尘废液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武南河。 5.3、噪声:项目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经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标。 5.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的铝灰渣、废脱模剂、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勺、废活性炭、除尘废液、沉渣、废油、废油桶、收尘、含油抹布手套、职工办公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桶厂家回收,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弃物 “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053 1、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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