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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计前,公开调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单位按照该要求对“****监狱周边环境整****博物馆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 2018年7月。
调试时间: 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31日
(2)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监狱周边环境整****博物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联系人: 张总
电话: 185****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