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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5MACHK5HW7M | 建设单位法人:侯兵 |
| 孙华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开发区G04-03-1-9/03地块 |
| 氨水制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G04-03-1-9/03地块现有公辅界区 |
| 经度:106.97648 纬度: 29.8355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7 |
| 渝(长)环准〔2022〕0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5MACHK5HW7M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5MACHK5HW7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5********386182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4-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_details/53.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套氨水生产装置,年产氨水1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1套氨水生产装置,年产氨水10万吨。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氨水生产工序包括液氨汽化、水吸收、冷却。本项目采用吸氨器制备氨水,氨水出口管道上设温度、密度自动测量控制器,可根据测得的氨水温度、密度,自动控制进入吸氨器中的液氨、脱盐水流量。另外本项目通过自产25%氨水及建峰化工的稀氨水调配生产20%氨水。 | 实际建设情况:氨水生产工序包括液氨汽化、水吸收、冷却。本项目采用吸氨器制备氨水,氨水出口管道上设温度、密度自动测量控制器,可根据测得的氨水温度、密度,自动控制进入吸氨器中的液氨、脱盐水流量。另外本项目通过自产25%氨水及建峰化工的稀氨水调配生产20%氨水。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吸收废气、调和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氨水装车废气通过压力差输送至尾气吸收塔,经塔内的脱盐水吸收后,无组织排放;设备密封点损失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2)废水 ①拟建项目仅新增生产区地坪清洁废水,不新增其他污废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的生产区地坪清洁废水进入生产废水收集池均质后;经公辅界区废水总排口(DW002****水厂进一步处理,BOD5、NH3-N、石油类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表1中排放限值,COD达60mg/L,pH、SS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 ②拟建项目不新增清下水,雨水经界****园区雨水管网。 (3)固体废物 ①依托公辅界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0m2),采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做好防雨、防扬撒措施,并作为重点防渗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②废机油、机修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由大功率泵等运行时产生,噪声值约80dB(A),连续产生。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制造精良且噪声低的设备,通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能有效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吸收废气、调和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氨水装车废气通过压力差输送至尾气吸收塔,经塔内的脱盐水吸收后,由内径0.065m排气管排放(不具备有组织排放监测条件,纳入无组织排放废气管理);设备密封点损失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 (2)废水 ①本项目仅新增生产区地坪清洁废水,不新增其他污废水。****处理厂纳管协议标准的生产区地坪清洁废水进入生产废水收集池均质后;经公辅界区废水总排口(DW009****水厂进一步处理,BOD5、NH3-N、石油类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457-2012)表1中排放限值,COD达60mg/L,pH、SS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长江。 ②本项目不新增清下水,雨水经界****园区雨水管网。 (3)固体废物 ①依托公辅界区内现有危废贮存库(面积约50m2),采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②废机油、机修废手套及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大功率泵,噪声源强约80dB(A),连续产生。本项目选用了制造精良且噪声低的设备,采取了减震等措施。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严格落实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修定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并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氨水生产装置区设1套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四周设置小围堤,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防腐防渗;液体化工罐区氨水罐组设1套有毒气体(氨)报警仪,修复地坪防腐防渗层;汽车装卸站氨水装车台设1套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完善挡水条设置;氨水生产装置区设置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禁火标识、物料走向。 ②以新带老措施。完善汽车装卸站氨水装车区挡水条设置;修复液体化工罐区地坪防渗层。 | 实际建设情况: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氨水生产装置区设置了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四周设置了小围堤,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液体化工罐区液氨罐组、氨水罐组均设置了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分别设置了有效容积2740m3、2060m3的围堰,围堰及地坪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汽车装卸站液氨卸车台、氨水装车台均设置了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均设置了挡水条、收集沟,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公辅界区已设置有效容积13000m3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切换阀;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5月13日备案(备案编号500115-2024-044-H),进行了应急演练,以便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处置,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②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本项目不涉及废气排放口。本项目依托的公辅界区废水总排口(DW009)按规范建设,并设置了废水排放口标识。****生态环境局核发的企业排污许可证,企业无需对公辅界区废水总排口(DW009)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 ③其他设施: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公辅界区的液体化工罐区及汽车装卸站进行建设,不涉及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完善汽车装卸站氨水装车区挡水条设置、修复液体化工罐区地坪防渗层,企业已完成改造。 ④环境管理:****建立了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并配专职管理干部和专职技术人员2人,统一负责管理、组织、落实、监督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另外,各装置设置了兼职环保人员。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23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49 | 99 | 0 | 0 | 0.049 | 0.049 | |
| 0 | 0.005 | 16.92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24.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75.5496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7.59 | 0 | 0 | 0 | 0 | / |
| 1 | 公辅界区废水总排口 | ****处理厂纳管协议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公辅界区废水总排口排出的污水pH值在7.9~8.0之间,SS38mg/L、COD236mg/L、BOD580.2mg/L、NH3-N11.9mg/L、石油类0.3mg/L,pH值、其余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限值。 |
| 1 | 尾气吸收塔——厂界(无组织排放) |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 | 已建成,脱盐水吸收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氨在各厂界监测点处最大浓度为0.15mg/m3,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排放限值。 |
| 1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①依托的防控措施:液体化工罐区液氨罐组、氨水罐区(原闲置的罐组)设置了围堰,围堰及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危废暂存间采取了防渗措施,并设置了环形沟和收集井,与事故池连通;依托的现有生产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 ②新增的防控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区设置围堤,地面进行防腐、防渗;修复液体化工罐区氨水罐组地坪防腐防渗层、完善挡水条设置。 ③本项目需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园区现有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因子为氨氮。 | 氨水生产装置区设置了四周设置了小围堤,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液体化工罐区液氨罐组、氨水罐组分别设置了围堰,围堰及地坪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汽车装卸站液氨卸车台、氨水装车台均设置了挡水条、收集沟,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现有生产废水收集池、事故池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厂区设置了1个地下水检测井,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进行了监测(厂区内监测井),地下水监测点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Ⅲ标准限值。 |
| 1 | 依托公辅界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0m2),采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做好防雨、防扬撒措施,并作为重点防渗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依托公辅界区内现有危废贮存库(面积约50m2),采用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修定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并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氨水生产装置区设1套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四周设置小围堤,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防腐防渗;液体化工罐区氨水罐组设1套有毒气体(氨)报警仪,修复地坪防腐防渗层;汽车装卸站氨水装车台设1套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完善挡水条设置;氨水生产装置区设置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禁火标识、物料走向。 | 氨水生产装置区设置了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四周设置了小围堤,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液体化工罐区液氨罐组、氨水罐组均设置了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分别设置了有效容积2740m3、2060m3的围堰,围堰及地坪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汽车装卸站液氨卸车台、氨水装车台均设置了有毒气体(氨)报警仪,均设置了挡水条、收集沟,并与事故池连通,地面采取了防渗、防腐措施;公辅界区已设置有效容积13000m3的事故池及事故废水切换阀;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5月13日备案(备案编号500115-2024-044-H),进行了应急演练,以便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处置,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
| (1)给水:依托园区供给一次水。 (2)排水:依托园区雨水管网排放厂区雨水,依托园区污水管网排放厂区污水。 (3)压缩空气及氮气:依托飞华环保供给压缩空气及氮气。 (4)废水处理设施:****水厂****处理厂区污水。 (5)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依托公辅界区内已设置的有效容积13000m3的事故池及雨污切换阀收集事故水,依托园区事故水收集池(北区事故水池25000m3)及晏家河闸门收集单元级、厂区级风险防范措施未拦截下来的事故排污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给水:依托园区供给一次水。 (2)排水:依托园区雨水管网排放厂区雨水,依托园区污水管网排放厂区污水。 (3)压缩空气及氮气:依托飞华环保供给压缩空气及氮气。 (4)废水处理设施:****水厂****处理厂区污水。 (5)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依托公辅界区内已设置的有效容积13000m3的事故池及雨污切换阀收集事故水,依托园区事故水收集池(北区事故水池25000m3)及晏家河闸门收集单元级、厂区级风险防范措施未拦截下来的事故排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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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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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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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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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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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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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