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植物园****示范区一期质量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020-****2667,更正为:020-****8782。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三、检测项目、总价及付款时间、方式:”中第2点修改:
原文:2.结算总价:清单单价×下浮率×实际完成工作量。(合同单价参照**省建设工程质****协会相关指导价文件计取;****协会指导价,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概算批复价。
现文:2.结算总价:清单单价×(1-下浮率)×实际完成工作量。(合同单价参照**省建设工程质****协会相关指导价文件计取;****协会指导价,则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概算批复价。
(二)第五章合同文本“五、检测项目、总价及付款时间、方式:”中第1点和第3点修改:
原文:1.签约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下浮率为 %。待检测清单确认后,需签订补充合同明确清单单价及计划完成工程量并形成新的合同价(补充合同价),补充合同价计算公式:清单单价×下浮率( %)×计划完成工作量,补充合同价不能超过相应的概算批复价。
3.结算总价:清单单价×下浮率( %)×实际完成工作量。(合同单价参照**省建设工程质****协会相关指导价文件计取;****协会指导价,则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概算批复价。
现文:1.签约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下浮率为 %。待检测清单确认后,需签订补充合同明确清单单价及计划完成工程量并形成新的合同价(补充合同价),补充合同价计算公式:清单单价×(1-下浮率( %))×计划完成工作量,补充合同价不能超过相应的概算批复价。
3.结算总价:清单单价×(1-下浮率( %))×实际完成工作量。(合同单价参照**省建设工程质****协会相关指导价文件计取;****协会指导价,则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概算批复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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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陵园西路8号
联系方式:020-****8782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南1078****广场1幢402、405室
联系方式:020-****2667
项目联系人:黄工、林工
电 话:020-****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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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