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查〈**市水神堂、城头会泉域保护及水源置换工程水**论证报告书〉的请示》(同武灵投〔202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市水神堂、城头会泉域保护及水源置换工程位于**市**县和**县境内,大****管理局以同审管投资发〔2023〕28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水务局以同水字〔2023〕77号文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设计年引水量2000万m3。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地表水。规划2030年批复总取水量1133.5万m3/a(**县921.5万m3/a,**县212万m3/a),其中:生活供水量586.6万m3/a(**县),工业供水量448.1万m3/a(**县255.2万m3/a、**县192.9万m3/a),输水损失98.8万m3/a(**县79.7万m3/a、**县19.1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取水****水电站尾水渠(坐标:东经114°24′41″、北纬39°17′54″)。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严格按照《**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实施计划用水,按****管理部门提供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信息,并配合做好下级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水务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市水神堂、城头会泉域保护及水源置换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6月8日
附件
**市水神堂、城头会泉域保护及水源置换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市水神堂、城头会泉域保护及水源置换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水务局、****水务局、****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市水神堂、城头会泉域保护及水源置换工程位于**市**县和**县境内,大****管理局以同审管投资发〔2023〕28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水务局以同水字〔2023〕77号文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设计年引水量2000万m3。
二、经分析论证,规划到2030年,该工程供水量1133.5万m3/a(**县921.5万m3/a、**县212.0万m3/a),供水保证率95%,其中:生活供水量586.6万m3/a(**县),工业供水量448.1万m3/a(**县255.2万m3/a、**县192.9万m3/a),输水损失98.8万m3/a(**县79.7万m3/a、**县19.1万m3/a)。各用户取用水指标均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水电站尾水渠,坐标:东经114°24′41″、北纬39°17′54″。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电站位于**省界上游1.75km处,控制流域面积2067km2。经调节计算,在满足河道生态需水要求后,供水保证率95%时,取水口可引水量6602万m3/a,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1133.5万m3/a的要求。
六、**地表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工程取水水源。
七、该工程供水范围内城镇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应收集后统一处理,农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尽量处理后回用;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供水计划和报送实际供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第1部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1133.5万m3/a(**县921.5万m3/a、**县212.0万m3/a)的需水。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