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实验室设备升级与运行经费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025年实验室设备升级与运行经费项目(二次)(标包二)更正内容如下:
1.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商务部分内容
原表述: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交付甲方使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方提供序号2电子****学校,颜色确定等事项经业主确认无误后,方可制作;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交货并完**装调试。
更正后:合同签署后30日内交付甲方使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方仍需按要求提供序号2电子****学校,颜色确定等事项经业主确认无误后启动制作流程;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
2.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原表述: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9资格证明文件9 - 17 针对采购需求商务部分的相关承诺。
更正后:删除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9中资格证明文件9 - 17 涉及采购需求商务部分的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文件递交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调整标书代写
原表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09时5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标书代写
更正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7月28日09时50分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调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7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更正公告在《**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鉴于****2025年实验室设备升级与运行经费项目(二次)(标包二)采购文件存在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可能致使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出现废标情形。为保障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性与充分性,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且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修改内容需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澄清公告,该内容为相关文件组成部分。若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经研究决定:标包二及本项目其他标包的投标截止时间统一顺延,各相关时间节点(如答疑截止时间等,若有涉及)同步顺延,顺延至2025年7月28日09时50分。请各供应商留意时间变更,及时调整投标准备工作。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藏**路10号
联系方式:089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蔡公堂乡云天路5号领域小区28栋2-1
联系方式:157****7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老师(采购人) 王女士(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021 电 话:157****7051
五、附件 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