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民路等74块路名牌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2025年7月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经济开发区陶子河路国邦家居建材城A4-206
中标金额: 65490.00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使用,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和相关验收标准要求。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王家坝路与颍水路交叉口西南220米经发大厦13楼
联系人: 张西坤
联系电话:150****32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镇正基领尚城4栋9层901室
联系人:董娟
联系电话:139****3624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 2025年 7月 7 日 至2025年7月9 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本项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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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