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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36MADKG28Q59 | 建设单位法人:林贵树 |
| 林昌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工业园区兴园路1号C10-1层2号、2层2号 |
| **亮彩眼镜板材原材料生产及眼镜贸易销售一体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市****工业园区兴园路1号C10-1层2号、2层2号 |
| 经度:109.64194 纬度: 31.090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09 |
| 渝(奉)环准〔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36MADKG28Q59001U |
| 2025-03-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36MADKG28Q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卓能环境****公司 |
| ****0108MA5UJ9861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5UPH7P56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2025-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10 |
| 2025-06-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租赁**市****工业园区兴园路1号C10-1层2号、2层2号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317m2,拟建CA醋酸胶粒生产线一条、眼镜胶板生产线一条,年产CA醋酸胶粒150吨、眼镜胶板150吨,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租赁**市****工业园区兴园路1号C10-1层2号、2层2号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317m2,建设CA醋酸胶粒生产线一条、眼镜胶板生产线一条,年产CA醋酸胶粒150吨、眼镜胶板150吨,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设备数量增加,增加2台切粒机、1台冷却塔。增加的设备为辅助设备,不影响总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CA醋酸胶粒生产工艺:板材眼镜边角料人工分选→清洗除尘→破碎→加热搅拌→造粒→冷却→切粒→烘干→打包外售。 ②眼镜胶板生产工艺:外购CA醋酸胶粒(新料)→烘料→搅拌→熔融挤出(不合格边角料经清洗、破碎后回用于眼镜胶板生产)→拉板→风冷→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CA醋酸胶粒生产工艺:板材眼镜边角料人工分选→清洗除尘→破碎→加热搅拌→造粒→冷却→切粒→烘干→打包外售。 ②眼镜胶板生产工艺:外购CA醋酸胶粒(新料)→烘料→搅拌→熔融挤出(不合格边角料经清洗、破碎后回用于眼镜胶板生产)→拉板→风冷→外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自建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1座,设计处理规模5m3/d,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园区标准厂房配套建设的生化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台造粒机、挤出机、拉板机出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出口处形成微负压环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抽风支管合并到主排风管再进入废气处理装置,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采取厂房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措施。在一楼设置1座5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要求;同时在一楼设置1座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地面及裙角采取重点防渗,设置围堰,分类、分区贮存;液体危废贮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溢托盘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自建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1座,设计处理规模5m3/d,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园区标准厂房配套建设的生化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每台造粒机、挤出机、拉板机、搅拌机(造粒区)、烤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支管合并到主管道再进入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后经1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采取厂房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措施。在一楼设置1座5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要求;危废贮存点位于2F东南侧,面积约5m2;采取重点防渗,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暂存,设有托盘、标识标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增加6个集气罩,搅拌机(造粒区)4个集气罩,烤料区2个集气罩,搅拌机(造粒区)投料废气和烤料区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废气处理工艺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造粒、熔融挤出、拉板废气排口G1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均为达标排放。根据本次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本次验收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实际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总量控制要求。 (2)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由1F东北侧调整到2F东南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危化品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危险源警示标志并重点防渗,设置围堰;液态危废贮存容器、危化品贮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溢托盘;厂房配备相应堵漏、吸附材料、消防器材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危化品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设有危险源警示标志并进行了重点防渗,设有围堰、托盘;配备了相应的堵漏、吸附材料、消防器材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48 | 0.0848 | 0 | 0 | 0.085 | 0.085 | |
| 0 | 0.043 | 0.043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5 | 0.005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59 | 0.759 | 0 | 0 | 0.759 | 0.759 | / |
| 0 | 0.13 | 0.13 | 0 | 0 | 0.13 | 0.13 | / |
| 1 | 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 | 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m3/d,处理工艺“均质+隔油+絮凝+沉淀” | pH7.5~7.9、COD86~297mg/L、BOD5 28.4~84.7mg/L、SS16~20mg/L、石油类0.56~1.65mg/L、氨氮0.056~0.229mg/L、总氮0.98~2.26mg/L、总磷0.11~0.2mg/L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氯化氢、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在每台造粒机、挤出机、拉板机、搅拌机(造粒区)、烤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支管合并到主管道再进入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后经1根27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有组织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1.1~2.5mg/m3、二甲苯未检出、氯化氢3.54~6.02mg/m3、非甲烷总烃0.9~1.38mg/m3、臭气浓度977~1737 |
| 1 |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 | 昼间55~63dB(A),夜间50~54dB(A) |
| 1 | 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危化品库房设置围堰;液态危废贮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溢托盘,油品贮存容器设置防溢托盘。 | 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危化品库房设置围堰;液态危废贮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溢托盘,油品贮存容器设置防溢托盘。 |
| 1 | 在一楼设置1座5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要求;同时在一楼设置1座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地面及裙角采取重点防渗,设置围堰,分类分区贮存;液体危废贮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溢托盘等。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离。 | 在1F设置了1座5m2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间,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要求;危废贮存点位于2F东南侧,面积约5m2;采取重点防渗,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暂存,设有托盘、标识标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 1 |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危化品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危险源警示标志并重点防渗,设置围堰;液态危废贮存容器、危化品贮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溢托盘;厂房配备相应堵漏、吸附材料、消防器材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危化品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设有危险源警示标志并进行了重点防渗,设有围堰、托盘;配备了相应的堵漏、吸附材料、消防器材等。 |
| ****园区标准厂房配套建设的生化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标准厂房配套建设的生化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马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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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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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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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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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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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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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