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财政部 ****委员会 ****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建设厅 ****总队 关于推进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通知》(粤建房函〔2024〕717号)和《****关于印发**区2025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方案的通知》(三应急〔2025〕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积极盘活城市公共**,经区政府授权,我局以目前社会紧迫需求为基础,以提升民生基础设施为目的,以民生普惠性为运营原则,拟于近期实施**区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建设地点
**区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建设点位分布于**市**区境内,分别分布在西南街道、云**街道、白坭镇、**镇、芦苞镇、大塘镇及**镇。
二、项目规模
本次通过采用有偿使用模式,在**区“快速、大规模、高标准”分两批次投资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便民充电端口,方案确定了在全区范围内分2批次投资建设约100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端口,其中2025年完成第一批415个点位,5000余个充电端口的建设任务,2026年完成第二批417个点位,5000余个充电端口建设任务,健全管理,达到公益性和经济性相协调的工作目标。
本项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建设主要涉及**区内城市公共区域,摸底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镇街 |
一期 |
二期 |
||
| 站点数 |
插口数 |
站点数 |
插口数 |
||
| 1 |
云** |
95 |
1164 |
100 |
1200 |
| 2 |
西南 |
263 |
3192 |
257 |
3084 |
| 3 |
** |
3 |
36 |
3 |
36 |
| 4 |
芦苞 |
12 |
144 |
8 |
96 |
| 5 |
** |
28 |
336 |
28 |
336 |
| 6 |
大塘 |
7 |
96 |
11 |
132 |
| 7 |
白坭 |
7 |
84 |
10 |
120 |
| 合计 |
415 |
5052 |
417 |
5004 |
|
三、项目有偿使用期限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1.5年(包含建设期1.5年),从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四、征求意见时限及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依法书面陈述及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及法律法规依据文件可通过以下方式发送。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7号
联系电话:0757-****9123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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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