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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区**镇。
范围:****科技园七街南红线,东、南边界为“2024规自(海)测字0043号”对应边界,****科技园三路东红线。(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权属:**市******经济**社。
用途:0801机关团体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市****委员会《****科技园HD00-0304-0010****派出所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05〕43号),拟****派出所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5年 7 月 8 日起至2025年 7 月 21 日止在北****人民政府、**市******经济**社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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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7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