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1)、**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2)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
| 发布日期: 2025- 07- 07 16: 48: 29 |
| 申请人**市****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1)、**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2)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地块均位于**市飞云街道,南**大道以南、顺和路以西。经审查: **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1)总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1990.66㎡,总建筑面积24327.59㎡,地上建筑面积24327.59㎡(其中,仓储建筑面积为5510.34㎡,占比为22.65%),计入容积率面积30635.36㎡,容积率0.73,建筑密度57.7%,机动车停车位11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3辆(其中,电动自行车62辆(含电动自行车充停车位21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2)总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2336.71㎡,总建筑面积28919.53㎡,地上建筑面积28919.53㎡(其中,仓储建筑面积为5510.34㎡,占比为19.05%),计入容积率面积28919.53㎡,容积率0.68,建筑密度57.15%,机动车停车位13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89辆(其中,电动自行车95辆(含电动自行车充停车位35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行政审批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6739、****1200、****5000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所 **** 2025年7月7日 总平面图.pdf瑞资规示〔2025〕167号关于**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1)、**市****公司****中心建设项目b-02(2)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oc效果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