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塔尔玛乡格玛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及民房改造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7-07 17:48 至 2025-07-22 17:48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地区-**县 | 地块面积(m2) | 15791.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县塔尔玛乡格玛村居民房及配套设施,居****基地(0703)。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塔尔玛乡格玛村 | |||
| 经度 | 89.122961 | 纬度 | 30.68224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3-03 至 2025-03-0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赵家亮 | 单位联系电话 | 152****014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家亮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014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长鹤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1****918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扎西南路5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县塔尔玛乡格玛村,地块1中心坐标为E: 89.****1276,N:30.****1149;地块2中心坐标为E:89.****7940,N:30.****6707; 地块3中心坐标为E:89.****1299,N:30.****9785,该项目用地面积1.5791公顷(原 用地性质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农 村宅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镇 村道路用地、裸土地),准备建设**县塔尔玛乡格玛村居民房及配套设施。 (2)经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原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农村道路、设施 农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 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裸土地,不涉及工业企业。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内历 史上无工矿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活动,现场调查未发 现遗留的工业企业、养殖场和各类槽罐;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工业固废堆放与 倾倒、无工业固废填埋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污水农用灌溉,未发生过有毒 有害物质泄漏事件。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 小。 (4)根据人员访谈结果及现场调查,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边界外 1000m范围内存在居民房、学校、乡政府、卫生院、派出所、村委会等,根据地块周 边污染影响识别,项目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自治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 ****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函》(藏气水土办〔2022〕 1号)的要求开展。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得出如下结论: 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 块,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居****基地(0703)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 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