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县城防洪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县**大道中192号,邮编:514699
联系电话:0753-****963
传 真:0753-****2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市**县县城防洪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县大柘河、田心河、凤二河、岭下河及支流、超竹河及支流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969.14万元,在**省**市**县大柘河、田兴河、凤二河、岭下河及支流、超竹河及支流建设**省**市**县县城防洪扩建工程。工程治理河道总长24.42km,治理长度32.52km。沿河建设堤防总长29.01km(其中:**堤防长14.78km,加固扩建堤防长10.89km,改建堤防长3.34km);**护岸长3.51km;河道清淤长约3.50km;**或重建穿堤排水涵60座,**气盾坝3座,重**陂1座;水生态环境治理节点2处,治理面积1.57万m2。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