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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市**雅园项目一期7#、9#、10#楼精装修工程(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我****协会,****协会,****协会的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 强,优秀先锋企业,优秀企业等称号
的,是否认可为本项目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答:认可。
二、我单位报名的“**市**雅园项目一期 7#、9#、10#楼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中业绩时间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我单位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日期,但提供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均在2020年1月1 日之后,请问该业绩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相关政策要求建市函〔2022〕580号修改为建市规〔2025〕4号。
四、删除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中的第9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下一条的序号10修改为9,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调整。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
地址:****社区华山路808****广场8****管理部
联系人:李经理、杨主管
电话:0551-****9975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151****1948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