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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4025MA79EW8U8P | 建设单位法人:陈祥 |
| 杨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县 X745 线 K1+200m向南 150m 处 |
| **县德富公路****公司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县 X745 线 K1+200m向南 150m 处 |
| 经度:83.29214 纬度: 43.4195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7-21 |
| 新环评字〔2017〕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4025MA79EW8U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伊犁鑫辰鼎和工程****公司 |
| ****4004MA78Y6N3XC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 916********051455R | 竣工时间:2024-08-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703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3万 t 沥青拌合料LQB4000型 沥 青拌合生产线和年产1万t沥青拌合料LQB1500 型 沥 青 拌合生产 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4万 t 沥青拌合料LQB4000型 沥 青拌合生产线 |
| 减少年产1万t沥青拌合料LQB1500 型 沥 青 拌合生产 线的建设,总生产能力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沥青混凝土由石油沥青和骨料(砂、碎石)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可分为沥青预 处理和骨料预处理工序,而后进入搅拌缸拌合后即成为成品。 (1)原料处理工段 沥青预处理流程:****工厂热解石油气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进厂时为散装 沥青,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使用加热炉将其加热至 150-180℃ , 再经沥青泵输送到沥青计量器,按一定的配合比分重量后通过专用管道送入拌 合站的在搅拌缸内与骨料混合(沥青加热和输送过程均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 骨料预处理流程:满足产品需要的各规格的湿骨料从料场送入拌和站进料池,然后通 过皮带机自动进料。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 上沥青前也要经过热处理。湿骨料(主要是砂料和碎石子)由皮带输送机送入烘干筒,在 其中不断加热,烘干筒不停转动,以使骨料受热均匀,随后,加热的骨料通过骨料提升机 送到粒度检控系统内经过振动筛分让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通过,经计量后送入拌合缸。 (2)搅拌混合工序 进入搅拌缸的骨料、粉料等经与斗沥青储罐送来的热沥青拌合后才成为成品,整个过 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成品出料由小车经滑道提升到成品仓后装入运输车斗送出,生产 出料过程为间断式。 | 实际建设情况:沥青混凝土由石油沥青和骨料(砂、碎石)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可分为沥青预 处理和骨料预处理工序,而后进入搅拌缸拌合后即成为成品。 (1)原料处理工段 沥青预处理流程:****工厂热解石油气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进厂时为散装 沥青,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使用加热炉将其加热至 150-180℃ , 再经沥青泵输送到沥青计量器,按一定的配合比分重量后通过专用管道送入拌 合站的在搅拌缸内与骨料混合(沥青加热和输送过程均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 骨料预处理流程:满足产品需要的各规格的湿骨料从料场送入拌和站进料池,然后通 过皮带机自动进料。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骨料在 上沥青前也要经过热处理。湿骨料(主要是砂料和碎石子)由皮带输送机送入烘干筒,在 其中不断加热,烘干筒不停转动,以使骨料受热均匀,随后,加热的骨料通过骨料提升机 送到粒度检控系统内经过振动筛分让符合产品要求的骨料通过,经计量后送入拌合缸。 (2)搅拌混合工序 进入搅拌缸的骨料、粉料等经与斗沥青储罐送来的热沥青拌合后才成为成品,整个过 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成品出料由小车经滑道提升到成品仓后装入运输车斗送出,生产 出料过程为间断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项目在沥青加热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须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及修改单中二级排放标准(0.5×10-3mg/m3) 要求。项目导热油炉燃煤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02 和 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限值(烟尘50mg/m3,S02300mg/m3,NOx300mg/m3), 处理后的烟气经20m高排气筒放。项目在各粉尘产生节点上方设集气罩和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及修改单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要求。项目原料、燃煤堆场应设置堆棚,且四周进行围挡,并对作业场地 经常洒水抑尘。在场区周边种植适合花草树木,即可美化环境,又可起到固尘和防噪的作用。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密闭隔离、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 4、固废:严格落实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灰渣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 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等国家有关规定。 5、总量: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0.24吨/年、氮氧化物0.594吨/年。 6、其他: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对生产设备、除尘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盲目生产造成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项目在沥青加热烟气,经活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及修改单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原导热油炉为燃煤,现为电加热的导热油炉,故无燃烧废气产生;项目烘干、振动筛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经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及修改单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要求;煤堆场为半封闭,有围挡,原料堆场洒水降尘,厂区周边绿化。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到防渗化粪池内,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本项目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②振动较强的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合理分布高噪声设备。在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根据验收期间噪声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各检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灰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该项目**装的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灯管及活性炭暂未到更换时限,待到更换时限后将废灯管、废活性炭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且废活性炭的暂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已按照环保要求建设1间面积14m2废物暂存间,已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5、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163吨/年、氮氧化物0.582吨/年。 6、其他已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备案号:654025-2024-322-L。 |
| 1、环评设计LQB4000 型沥青拌合生产线 年产 3 万 t 沥青拌合料;LQB1500型 沥青拌合生产线 年产1万t沥青拌合料;实际建设:LQB4000 型沥 青拌合生产线年产4 万 t 沥青拌合料;减少LQB1500型 沥青拌合生产线,总产量未发生变化 2、环评设计:导热油炉用煤为燃料,废气经20m排气筒外排;实际建设:导热油炉为电加热,无燃烧废气产生,无需设置排气筒;更环保 3、环评设计:以活性炭为吸附剂,对沥青烟进行物理吸附;实际建设:沥青油烟利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更环保验收实际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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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沥青烟废气经1台集气罩收集后利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及修改单中二级排放标准(0.5×10-3mg/m3) 要求。 | 沥青烟废气经1台集气罩收集后利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 正常 | |
| 2 | 本项目设计在烘干筒、振动筛上方设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经1台风机引至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及修改单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要求 | 本项目设计在烘干筒、振动筛上方设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经1台风机引至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正常 |
| 1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引风机、烘干炉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引风机、烘干炉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本项目采取如下环保措施: 1、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 2、振动较强的设备加设减振基础,合理分布高噪声设备; | 正常 |
| 1 | 严格落实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灰渣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等国家有关规定。 | 灰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该项目**装的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灯管及活性炭暂未到更换时限,待到更换时限后将废灯管、废活性炭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且废活性炭的暂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已按照环保要求建设1间面积14m2废物暂存间,已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
|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预防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对生产设备、除尘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盲目生产造成非正常工况及事故排放对环境产生影响。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备案号:654025-2024-322-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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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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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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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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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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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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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