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坪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装修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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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信优诚(**)****公司对 **石坪桥街道城市****办公室装修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341,476.88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41,476.88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341,476.88 元 1(件) 341,476.88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11 09:00:00(**)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请参与本项目询比的供应商于2025年7月11日09时00分前在本项目公告电子询比页面线上完成报价和递交平台服务费(如有),并于下列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根据网站规则,未在线上报价的单位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函》扫描件至平台,线上报价与线下纸质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线上报价为准进行评审。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30 日历日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验收单位: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应承担修复、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2.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3.验收解决: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单位须和建设单位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41476.88元(大写:叁拾肆万壹仟肆佰柒拾陆元捌角捌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7895.34元。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询比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不支付。

(二)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成交金额的80%,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该项目审定金额的97%,余留3%作为质保金。缺陷保修期满后乙方申请退质保金,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3%的质保金。

(三)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信优诚(**)****公司
联系人:
田老师
联系电话:
136****0780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欧老师
联系电话:
****5292
免责声明
****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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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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