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标书代写
****选聘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按照《****政府****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件精神,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询价人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特邀请符合要求的询价应答人参加询价。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原告张宇诉被告冯国毅、**德亨房****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列****为第三人。具体案件详情以采购人提供的案件相关资料为准。
2.2采购范围:为****提供执行异议之诉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准备和审查相关证据资料,并提出诉讼意见及制订诉讼方案,在充分研究判例、主审法官裁判倾向以及围绕当前法治环境趋势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并就诉讼风险、提出让步、认赔、提出反诉等提出明确的律师意见或建议;
(2)代为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3)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处理其他与本案诉讼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宜;
(4)代理阶段: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与本案争议相关案件(如有)直至清收完成。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止。
2.4质量要求及标准:应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5项目规模:约1.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若****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须有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团队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初次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进行判定),****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且执业机构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3服务团队要求:拟派成员不少于2人(含团队负责人),****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且通过年度考核备案,且执业机构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4申请人在中选后,如遇本项目不实施的情况,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3.5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请于2025年7月8日10:00时至2025年7月10日10: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
5.2方式:
(1)邮件获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办理报名事宜;
(2)报名资料: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竞谈时间
6.1竞谈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0时30分。
6.2竞谈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市诚信路50号领东国际A座13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7.确定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应当从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申请人中,按照询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地 址:**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1499号
联 系 人:黄伟
联 系 电 话:137****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