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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龙溪大道289号五楼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88平方米,建筑面积1088平方米,总投资10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项目主要对各类建筑材料及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服务,检测规模为检测铝型材20组/年、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50组/年、电线电缆及其套管50组1年、橡胶试件20组/年、土木合成材料20组/年、开关/插座10组/年、建筑涂料及防腐涂料20组/年、钢结构防火涂料20组1年、硅酸盐保温板50组/年、室内空气检测200组/年。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4日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7****73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