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精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ETPU玩具80吨、橡胶玩具190吨、EVA制品270吨改扩建项目一期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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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5985443易家雄
易家雄****门市**市
古劳镇三连工业区二区27号1座、2座、3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增产ETPU玩具80吨、橡胶玩具190吨、EVA制品270吨改扩建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门市**市 古劳镇三连工业区二区27号1座、2座、3座
经度:112.93181 纬度: 22.78681****环境局
2024-06-21
鹤环审〔2024〕67号****
2024-10-09500
55****
914********5985443****
914********5985443******公司,******公司
****0700MA53QFK25G,****0101MA5CUEN6492024-10-08
2024-10-102025-05-09
2025-04-182025-05-20
https://www.****.com/content/9584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从事鞋材、模具的生产,年产橡胶鞋底80万双、鞋底模型600个。现拟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新增ETPU玩具、橡胶玩具、EVA制品的生产,年增产 ETPU玩具 80吨、橡胶玩具 190 吨、EVA 制品 270 吨,并取消原有橡胶鞋底、鞋底模型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ETPU 玩具 80 吨、橡胶玩具 190 吨、EVA 制品 270 吨。新增 ETPU 玩具、橡胶玩具、EVA 制品的生产,年增产 ETPU 玩具 80 吨、橡胶玩具 150吨、EVA 制品 270 吨,并取消原有橡胶鞋底、鞋底模型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ETPU 玩具 80 吨、橡胶玩具 150 吨、EVA 制品 270 吨。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一期,一期验收内容为按照年产ETPU玩具80吨、橡胶玩具150吨、EVA制品270吨产品配套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进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炼胶、冷却、成型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炼胶、冷却、成型等。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㈡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站;胶料冷却废水、冷却塔定期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由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处理单位处置。 ㈢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并且达标排放。项目橡胶硫化成型、炼胶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EVA、ETPU 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DI、MDI、PAPI、IPDI 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其他炉窑及《**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22 号)较严值。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尽可能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6 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 织 排 放 限 值 和 《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㈣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削减噪声排放源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㈤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站;根据******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C****0362),生活污水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胶料冷却废水、冷却塔定期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由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处理单位处置。根据******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C****0362)、******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DD7321),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其他炉窑及《**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22号)较严者,即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5毫克/立方米。TDI、MDI、PAPI、IPDI未有检测方法,故未进行监测。根据******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C****0362)、******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CDD7321),厂界上下风向的NMHC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厂界上下风向的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降噪措施为隔音棉或设备选型。根据******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C****0362),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普通原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普通原料废包装材料交一般固废收集处置单位或**回收单位处置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
环评要求ETPU成型加工废气与EVA成型加工废气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实际建设,ETPU成型加工废气与橡胶卧式注射机废气合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未构成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㈥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已按《报告表》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0784-2025-0074-L。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47 0 0 0 0.247 0.247
0 0.167 0 0 0 0.167 0.167
0 0.001 0 0 0 0.001 0.001
0 0.0001 0 0 0 0 0
0 0.002 0 0 0 0.002 0.002
0 5140.8 0 0 0 5140.8 5140.8 /
0 0 0 0 0 0 0 /
0 0.022 0 0 0 0.022 0.022 /
0 1.877 0 0 0 1.877 1.877 /
0 0.805 0 0 0 0.805 0.80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机浓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处理站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站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值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机浓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处理站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于2024年12月4~5日对纳管废水进行验收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2025年3月11~12日进行验收检测
2 二级活性炭吸附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级活性炭吸附 2025年3月11~12日进行验收检测
3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TDI、MDI、PAPI、IPD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2025年3月11~12日进行验收检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㈥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已按《报告表》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机浓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处理站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机浓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处理站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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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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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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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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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三、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VOCs≤0.818 吨/年,新增 0.229 吨/年;NOx≤0.447 吨/年,削减 0.807吨/年。项目VOCs排放量为0.805t/a,NOx排放量为0.02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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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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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