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压电陶瓷点火系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8-****756
通讯地址:****中心****中心大楼2楼230****环境局)
邮编:333400
| 项目名称 | 压电陶瓷点火系统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昌南新区先进陶瓷产业园A区1号厂房第一二层(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在先进陶瓷产业园租赁厂房,建设压电 陶瓷点火系统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环保工程等。项目劳动定员4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基本采用2班制,每班工作8 小时,年工作280天。项目投产后,年产压电点火瓷柱8000万件、压电陶瓷换能片65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喷雾造粒、预烧、排胶、印银及烧银、网版清洗、极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和有机废气,以及喷雾塔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 项目分别在配料工序投料口、印银及烧银、极化、网版清洗工序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在喷雾造粒工序、烧结工序和排胶工序设置排气管道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铅尘和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雾塔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废气经1根16m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依据分析,纯水制备废水产生的废水直接通过市政****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湿式机加工废水和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厂区含铅废水污水处理设施,经化学沉淀后60%回用,剩余40%****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喷雾塔、研磨机、磨床、自动印刷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根据建设项目厂房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现状,按预测模式,考虑隔声降噪措施、距离衰减及厂房屏蔽衰减效应。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及墙体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后,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主要固废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位于厂房辅助材料库,占用面积10m2,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贮存场所防风、防雨、防晒。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不得混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位于厂房辅助材料库,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建设,并配备安全措施。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新增的生产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后,在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及土壤不会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