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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9号)要求,在前期摸底用工和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县人社局研究确定了一个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并公开发布《**县第一批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附件),现将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
(二)近三年内在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领域无重大违规记录或投诉,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三)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培训经费专账管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请于2025年7月8日前向县人社局劳动保障和就业促进股提交以下材料:
(一)《**县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
(二)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等)。
(四)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职教师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
(六)信用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并接受动态监管)。
四、项目评审
县人社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考察机构资质、设施设备条件、师资团队、培训方案科学性、历史培训评价质效等内容。
五、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对拟确定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培训项目的承训机构。
联系人:蔡静电话:0717-****450
附件:**县第一批项目化培训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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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