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高新区防洪排涝项目(一期)香店**路等3个积水点材料采购项目组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新区防洪排涝项目(一期)香店**路等3个积水点材料采购项目,具体的内容为**高新区防洪排涝项目(一期)香店**路、高新七路与**路、**路与七里街共计3个积水点工程所需主材,如管道、中粗砂、路缘石等。
1.2项目名称:**高新区防洪排涝项目(一期)香店**路等3个积水点材料采购项目。
1.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采购预算:****639.21元
1.5供货期:45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应的供应、实施和售后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参与(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2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到****(**市**区秦楼街道**路与莒州路交汇处人力**产业园1105室)购买。
4.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3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
4.3.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 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秦楼街道**路与莒州路交汇处人力**产业园11楼1111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秦楼街道**路与莒州路交汇处人力**产业园11楼111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七路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633-****75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与莒州路交汇处人力**产业园1105室
联 系 人:刘晋男
联系方式:063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