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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郭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郭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郭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市白龙镇陈村,霍****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为300m3,****供应站等级划分中的五级站,年储配供应液化石油气2500吨。
二、项目全部位于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属于因地形等原因确需进入泉域重点保护区的重要民生工程。
三、项目区浅层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6.5m-7.1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130m,上覆稳定的石炭系**组隔水层。该项目基础开挖最深2m,基础开挖在第四系全新统黄土地层中进行,不会触及到浅层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郭庄泉域浅层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水**保护工作,采取严格的水**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不会对泉域水**造成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该工程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工程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郭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瓶装液化
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郭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省泉域水**保护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对郭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水利厅于2025年4月9日在**主持召开《报告》审查会,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化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市白龙镇陈村,2025年2月27日,霍****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为300m3,****供应站等级划分中的五级站,年储配供应液化石油气2500吨。
二、该项目全部位于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政府积极推进具有自动充装、统一配送、全流程智能监管功能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可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属基础性民生工程。
三、《报告》在分析郭庄泉域水文地质、水**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郭庄泉域水**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四、项目区浅层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6.5m-7.1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130m,上覆稳定的石炭系**组隔水层。该项目基础开挖最深2m,基础开挖在第四系全新统黄土地层中进行,不会触及到浅层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郭庄泉域浅层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五、该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随意外排。
六、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储罐区、充装区、灌装间、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喷淋水池、旱厕、垃圾堆存处、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
七、业主应严格遵守水**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郭庄泉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开展泉域水**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