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长治-沁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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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359号
**县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县王和集中供水工程、铁水沟村、王凤村、松树村、后军家沟村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县王和集中供水工程位于**县王和镇境内,****改革局以沁发改审字〔2017〕14号文对该工程予以批复。工程承担王和镇古寨村、南坪村、大栅村、红莲村、王和村、前西窑沟和后沟7个村庄居民生活供水任务。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31.7万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29.2万m3/a、管网漏失水量2.5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取水口设在王和镇南坪村西北水源井(坐标:东经112°08′22.4″、北纬36°56′20.2″)。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县王和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县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

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政府、****政府委托****编制完成了《**县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4月16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县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对象为灵空山镇杆子坪村、柏子村、东柏子村、水泉坪村、王庄、下兴居、庄则沟和上兴居8个村庄居民生活用水;王和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对象为王和镇古寨村、南坪村、大栅村、红莲村、王和村、前西窑沟和后沟7个村庄居民生活用水。****改革局以沁发改审字〔2017〕1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56.6万m3/a,其中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取水量24.9万m3/a(居民生活取水量22.9万m3/a,管网漏失水量2.0万m3/a);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取水量31.7万m3/a(居民生活取水量29.2万m3/a,管网漏失水量2.5万m3/a)。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75.3L/p﹒d,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指标83.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农村集中式供水用水定额9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现有水源井1眼,井深853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30m3/h(合26.3万m3/a),可以满足该供水工程取水量24.9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灵空山镇上兴居燕家坪村西水源井,坐标:东经112°08′14.7″,北纬36°35′37.2″。

王和集中供水工程现有水源井1眼,井深800m,开采岩溶地下水,单井出水量65m3/h(56.9万m3/a),可以满足该供水工程取水量31.7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王和镇南坪村西北水源井,坐标:东经112°08′22.4″,北纬36°56′20.2″。

六、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岩溶地下水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供水范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固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安装在线计量设备,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56.6万m3/a(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取水量24.9万m3/a、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取水量31.7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灵空山集中供水工程、王和集中供水工程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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