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山阴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 神头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朔州-山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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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365号
******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 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公司关于审批******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朔供电发展〔202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位于**市朔**、**县境内,起点110kV****电站,终点110kV****电站,改造线路全长27.52km(**线路26.05km,利旧线路1.47km)。朔****管理局以朔审批函〔2023〕378号对该工程核准批复(项目代码:****)。

****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22〕15号文将国网**电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配套****电厂送出工程项目(含21个子项目,前期)列入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8号明确该工程为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子项目。

二、该工程10.79km线路、杆塔50基处于神头泉域范围,其中3.47km线路、杆塔18基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该项目属于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子项目,属于因地形原因无法与泉域重点保护区避让的情形。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该工程沿线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0-13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深50.47-195.37m;该工程杆塔基础开挖最深4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孔隙地下水、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水**保护工作,采取严格的水**保护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不会对泉域水**造成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该工程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

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省泉域水**保护条例》的规定,****公司****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对神头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水利厅于2024年2月2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神山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位于**市朔**、**县境内,起点110kV****电站,终点110kV****电站,改造线路全长27.52km(**线路26.05km,利旧线路1.47km)。朔****管理局以朔审批函〔2023〕378号对该工程核准批复(项目代码:****)。****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22〕15号文将国网**电力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配套****电厂送出工程项目(含21个子项目,前期)列入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8号明确该工程为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子项目。

二、该工程10.79km线路、杆塔50基处于神头泉域范围,其中3.47km线路、杆塔18基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属于因地形原因无法与泉域重点保护区避让的情形。

三、《报告》在分析神头泉域水文、地质及水文地质、水**状况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工程沿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工程对泉域水**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四、该工程沿线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0-13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深50.47-195.37m;该工程杆塔基础开挖最深4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孔隙地下水、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五、该工程施工期不得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及材料堆放场;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现场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租用地旱厕收集后,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环保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业主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移动厕所放置处、生活垃圾暂存处、施工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管(渠)等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

七、该工程沿线共有17个村庄,若施工对沿线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工程基本不会对神头泉域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对神头泉域水**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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